原綠色編織袋制品通常具備七個方面的內涵:一、履行塑料編織袋制品減量化。塑料編織袋制品在饜足保護、便利、出售等出力的前提下,盡管節儉材料的使用。二、塑料編織品應易于重復利用。塑體系品在告終某項使勤勞能后,進程適宜處理,可能重復使用。三、易于回收再生。通過分娩再生制品、點火利用熱能、堆肥化革新泥土等步伐,到達再利用的目的。四、能再裝罐使用。塑料編織袋制品在回收之后,可能再裝罐使用。五、廢舊編織袋制品的廢棄物可以降解腐化。其不釀成長期廢物,進而達到改善土壤的目的。六、塑料編織制品材料對人體和生物應無毒無害。材料中不應含有有毒性元素、病菌、重金屬等,害怕將這些元素含有量控制在有關環保標準以下。七、塑料編織制品從原材料搜集、材料加工、制造產品、產品使用、廢棄物回收再生,直到其處理的全過程均不應對人體及環境釀成危機。